当父亲累了回家时,孙大妮就及时打好热水,递上毛巾,供父亲洗脸之用,当看到母亲拖着疲倦的身子回家的时候,小凳子已经等候母亲歇息。
看着女儿勤快的样子,父母欣然快慰,满脸流露出喜悦之色。
除此之外,孙大妮还让大哥孙超华,在县城书店给她购买编制书籍,对着图案照猫画虎地学习,实在琢磨不出,就找舅爷家小姑请教。
她让母亲给大哥孙超华、二哥孙超群分别买了毛线,学着编织了一件毛衣送给大哥,告诉他,出门在外,穿暖要紧;给二哥一件毛裤,告诉,他学校教室冷,整天坐着需要御寒。
孙超华穿着大妮的毛衣,他为能有这样的妹妹感到自豪,他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清除杂念,用好的成绩,好的结果回馈妹妹的心意。
孙超群穿着毛裤,逢人就讲是大妮给编织的花色。
后来,在孙小妮上三年级的时候,老师出了个作文题,‘记一位尊敬的人’,孙小妮在开头写到:‘我尊敬的人既不是当官的人,也不是大明星,还不是国家领导人,而是生活在我们家庭极其普通的一员,她就是我的大姐孙大妮——’
孙小妮用朴实无华的语言,真实地叙述了大妮给哥哥们编织毛衣、毛裤的细节。
她在作文的最后一段写到,‘姐姐才十四岁,就首先考虑的是哥哥们所处的环境,优先地替父母为他们着想,还替他们操心,而没有优先想到她自己,她的心灵是纯美的,爱心是高尚的。’
孙小妮的作文被老师曾推荐参加本公社全年级作文大赛,获得了第二名的荣誉。
孙大妮的退学也极大地震撼了孙超华,他为自己以前和王欢怡之间,谈情说爱浪费光阴感到羞愧,他断然拒绝了王欢怡递来的复习资料、退回来了她的所有来信,甚至在回家途中,不期而遇也装作不认识。
在学校,教室——宿舍——食堂三点一线式的枯燥而单调生活,年复一年地重复着。
他白天早起,第一个来到教室,晚自习后,直到休息,才离开教室,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听好当天课,做正确当天作业,复习旧的,预习新的,争取每次模拟考试考出最佳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