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的门和窗户之间,有个智慧黑板,此时黑板前站着一名神情凛然的中年男子,他叫冯清华,是刑警分局大佬,大家都叫他为冯局。
他身穿警服,雄伟高大,短白的头发,一双犀利的眼神,嘴边留有少许胡渣,站姿端庄,左手捧着记录本,显得沉稳干练,成熟冷静。
“我在这里宣布一件事,沈磐哲从今日起,正式加入我们分局。”
冯清华提高嗓音,骄傲说道“请大家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他的到来!”
“啪…啪…啪…”
一阵掌声过后。
“小哲,你跟他们一样,叫我冯局就行,你先给大伙做个自我介绍吧。”
“好的,冯局。”
说着,沈磐哲站在冯清华身旁,面向众人,坦然说道“前辈们好,我叫沈磐哲,你们叫我小哲就行,今年二十四岁。”
“我刚毕业于怀德公安大学,之所以报考公安大学,加入刑警的队伍,首先源于我的父亲,因为他曾经也是一名刑警,对我影响很深。”
“第二,爱因斯坦曾说过,人只有献身于社会,才能找出那短暂而有风险的生命的意义,所以这里便是我实现自身价值的地方。”
……
其实加入刑警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但他没有说,也不能说,因为这关系到他能不能在这里待下去。
那就是为了给他母亲报仇,加入刑警分局的目的,就是能快速找到线索。
若是让他们知道,沈磐哲违背刑警的原则,假公济私的话,必定会受到处罚,甚至是开除。
那他所做的一切,将会前功尽弃。
“想必大家都有看过最强大脑吧?”
沈磐哲突然问了一句,众人纷纷回应道“看过!”
“那看过的同志,就应该知道,我有一项超乎常人的技能,过目不忘!”
在最强大脑节目中,他挑战看书。
如果别人看书的速度是一目十行的话,那他就是一目五十行,是正常人的整整五倍,不但如此,他还能记下每行每句每字每个标点符号。
说出来都不敢相信,这还是正常人的记忆么?简直超乎想象,堪比机器!
但事实就是如此。
“人的记忆分为瞬时、短时和长时三种,其实我的过目不忘,没有网络上传的那么邪乎,并不是说看到后就永远记得,而是比常人记得更快更深一些而已。”沈磐哲看着众人惊呆的面孔,便详细解释道。
有这么好的技能,不知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真是羡慕啊,为何老天爷就不能眷顾眷顾一下自己呢。
但又有谁知道,沈磐哲获得这项技能的同时,他承受过多么惨痛的代价。
“小哲,要不你现场来一个,让大伙再见识见识一下。”冯局打趣说道。
“来一个!”
“来一个!”
……
众人拍掌附和道。
“没问题。”沈磐哲坦然笑道。
随后,前面的同志从桌面上拿起一张成员信息名单,递给他。
“小哲,限时一分钟,没问题吧。”
有同志笑问道,只见沈磐哲伸出右手,比划了个ok的手势,听到郭雯说开始并且按下秒表,他的目光便在名单上一扫而下。
片刻后。
“好了。”
沈磐哲轻微抬头,目视前方。
“30秒!”
郭雯看着手中的秒表,忍不住惊叹一声,所有人听到,更是瞪目结舌。
那张表可是有20位警员的信息,其中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位、身份证、毕业院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他居然不用一分钟就记下了,这怎么可能?!
而身旁的冯局倒是沉稳冷静,办案多年,他什么没见过,但看着沈磐哲仅用三十秒时间,就把二十位警员的信息记下,内心还是难免有点震撼,像沈磐哲这样的奇人,他还是头一次见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