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蓉见他从姑姑家回来后就这样子,猜想到钱的事应该是没搞定,她也不再问朱雨深。因为这钱即使没有,也没有多大关系,那是用来备用的。大不了他们婚后不出去旅游了。其实,她也不是一个一味委曲求全的人,实在也是被迫无奈。她自个儿的条件所限,她还能有什么好的选择呢。选择了朱雨深,她就得接受他的现状。对于将来,她还是抱有希望的。
一天,朱雨深去主街上的超市买东西。一出来,他就看到他那在派出所上班的老同学、好哥们沈兵骑着摩托车带着冯君,冲到了超市门前。他感到比较奇怪,纳闷他们两个人怎么搅和到了一起。
沈兵冲着朱雨深笑着说:“雨深,好久不见了。这段时间以来,怎么在街上看不到你啊?你不会是整天呆在家里守着老婆吧?”
冯君冲他吐了一下舌头。他下了摩托车说:“给你一个惊喜,我跟你的好哥们也成好哥们了。哎,我说我们三个人遇到一起,不喝酒还能干啥呢?走,今天中午就去我们家喝酒。”说着,他冲进超市,拿了两瓶白酒、若干罐啤酒,上了沈兵车的后座。他说再去买点菜,叫朱雨深随着他们走。朱雨深还没怎么清醒,但就这么被冯君拽了过去。
三个人买好酒和卤菜,来到冯君的家。这幢两个门面上去的三层的楼房,外观看上去就很气派,里面更是富丽堂皇,比周边的房子要好多少倍。来黄镇不多久,朱雨深就了解了有关金胡子的事,这幢房子简直就是富贵的象征。
以前出入这幢房子的人,那姿态完全可以用飞扬拔扈来形容。正是在观看这幢房子的时候,朱雨深才认识了金胡子其人,以及他的公子、千金。那都是些新潮的、傲气的人,他们仿佛都是上流社会的人。朱雨深绝对没有想到,今天他竟然成为了这幢房子主人的座上宾。
冯君进门前就跟他们两人打招呼说家里很乱,希望他们别介意。果然,进门以后,朱雨深发现这栋气派的房子里竟然是如此之乱:垃圾遍地;脏衣服,鞋子、臭袜子到处都是;似乎还有乱扔的内衣裤。
冯君手舞脚踢了一会儿,才把桌子上以及桌子周边弄清爽了。他朝朱雨深和沈兵歉意地笑笑说:“没办法!我妈这段时间到县城住去了,家里没人收拾了,搞得一塌糊涂!”
沈兵说:“没啥关系,能腾个地方喝酒就行。我说这金爷是不是搬到县城去住了啊,好长时间没看见他了。”
冯君说:“不错,老头子到县城发展去了,那几个雀子也跟他一道搬走了。镇上的店他也转让了,就留了这幢房子给我住。因为哥在这里上班嘛。当然,他在县上的店啊,房产什么的,将来也都是哥的。现在他大老婆病得半死不活的,他身边也没个女人伺候,我妈就搬到他那儿去了。我妈一走,我这儿就成了这副样子,吃饭也都是在外面解决。不好受啊,我得叫我妈早点回来。”
朱雨深把一楼环视了一下,同时他闻到这屋子里散发着霉味。他想到了那日去学校找冯君的,那个叫陈晶的女孩。他说:“你妈去县城了,你女朋友还在这里吧?她也可以伺候你的饮食起居啊。”说话的同时,朱雨深已经确定了陈晶在这里。因为那些乱扔的鞋袜、内衣裤有不少是女性用的。
冯君嘴一歪说:“这个小妖精!你别看他平时出门搞得像个人样,实际上啥活都不会干,脑子也跟猪脑子一样,毛都不懂。她整天就知道窝在家里看青春偶像剧,要么就猛玩网络游戏。家里弄成这样,一大半都是她惹得祸。哥又气又恨,有时真想一刀把她给捅了。”
此言一出,沈兵立马就表示反对。他站起来批评道:“你怎么能这么说你女朋友?她好歹也跟你相处几年了啊。”
冯君说:“你先坐下”。然后,他不急不忙地摆好了菜,开了酒,并给他们两人斟上了。他看了一下钟说:“你们看看,现在都十一点多了,她还没起床!她整个儿是晚上不睡,白天不起来,是个典型的夜猫子。你哪能指望她干什么事?以前嘛,她跟着父母混。她父母在县城开个饭店,哥是她们家的打工仔。我们几个每天累得跟狗一样,她倒好,整天吃喝玩乐。现在想来,就哥以前那条件哪能娶她做老婆?那不是找罪受吗?讲句不好听的话,像她这样的小女人,除了*还能做什么?我都服了她了。说实在的,现在是金爷挣的家产在供着咱们。如果说哥是条寄生虫,那她就是哥这条虫子身上的一个蛆。没啥意思,这个社会太诡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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