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
林平之拄着拐杖,背着个小桌子,身上包裹斜挎着笔篓,一瘸一拐的到临街摆摊,业务是代人写信。
毕竟天下布武阁说好了的,不管吃喝,林平之还是要自己挣钱赚伙食费才行。
他的腿伤已经耽搁了几个月,早已长得歪七扭八,陈广无奈,只能将之打得粉碎,这才重新接好,个中滋味真如同在地狱里过油锅一般,让人不愿回想。
陈广曾言即使有神功疗伤,这腿也极难愈合,还需要再多拄几周拐杖,才能勉强恢复普通行走能力。
但这已经非常厉害了,说实话,林平之到现在都难以置信,自己竟会时来运转。
最开始,从林家老宅爬走时,他身为一个全身是伤的残废,侥幸不死已是命大。好在这副惨样也能勾起些路人同情,时不时总有人丢给他几个铜板,算是活了下来。
一路上他都在不停打听余沧海的下落,可江湖人他根本拦不住,人家也不屑搭理他,没能得到任何信息。
而普通人又哪里听过这个名字?嫌他这个乞丐缠人碍眼,只想让他快快离去,便胡乱指路,最后有个人对他敷衍道:什么?青城掌门?哦哦,余沧海,大名鼎鼎,现在在扬州呢,除魔卫道,做好大的事。
林平之大喜,这才费尽千辛万苦,纵使几次被人殴打和丢出船去导致伤上加伤也不放弃,终于侥幸上得一艘渡船,来到了扬州城。
他却不知,指路那人一辈子没出过本地,除了还知道京城和洛阳外,就只知道扬州罢了。
等到了扬州,饥寒交迫的林平之已经接近油尽灯枯,却恰好瞧见了天下布武的告示板。
他是识字的,本只是想碰碰运气……哪知,那个看起来还不如自己大的少年,竟真是个世外高人!
不但给自己疗伤,还给自己换了身新衣服,又教导自己内功心法,可以依靠运功,缓缓治愈自己……
他现在,每天出门前都要给师父所住的阁楼磕三个头才走。
此时林平之的眼睛已经被白布包扎,但为了遮住这个坏眼和缺一角的耳朵,依旧披散着头发,只露出半张面孔来。
但身上衣物整洁,头发梳得笔直,完全不让人觉得邋遢。且这半张面孔重新洗得白净,原本俊俏小生的模样显露出来,让人一眼就能瞧出是个落魄公子哥。
此时还未到明朝后期,程朱理学不是显学,虽然大家闺秀仍旧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普通市井人家的小姑娘,也是早早跟着父母出摊搭手做生意。
眼见林平之看着热气腾腾的炊饼直咽口水,却咬牙继续走,看摊的小姑娘连忙叫住他。
“欸,那个瘸……那个散着头发的。”
林平之疑惑回头,小姑娘站在摊子后面,健康的肤色上升起两朵红云,故作大方道:“要不要尝尝俺家的炊饼?可香嫩了。”
林平之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只剩下一个铜板了,便强笑一下道:“多谢姑娘好意,只是在下囊中羞涩……”
没说完,那姑娘从摊子后面走出来,把两张炊饼塞到他手中,左顾右盼,连连挥手:“快去吧,快去吧,凉了就不好吃啦。”
林平之拿着热气腾腾的炊饼,呆愣半晌,才点点头,认真道:“多谢姑娘,他日林平之……必有厚报!”
那小姑娘笑嘻嘻道:“原来你叫林平之,哪里要你什么厚报,你先顾住你自己再说吧。”
说完,一蹦一跳回去继续看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