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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解释一下什么叫做只手遮天

2022-11-03 作者: 求生就要三光

当天晚上,正在旅店里准备休息的吴伺仁突然看见警报门禁“大声公”亮了—屮!

他吓得赶紧钻到床底下,最初捯饬“大声公”的时候只是觉得这东西跟某个动作片里的很像很好玩,但差点忘了里面装药50克旋风炸药外加数百枚特制钢珠,接下来可能是…

轰!

就在大门被踹开的一刹那,“大声公”爆炸了,上百枚钢珠糊了对方一脸,那个不讲道德的踹门兄弟直接变得东一块西一块。

这个变故震惊了所有的来访者,孙爷只是说把那个自称林羡渔表舅的骗子“请”来,可是没说对方竟然有这么超格的武器,社团出手,刀都很少用,就更不用说枪了,像这种在门上设置诡雷的还是第一次见,对方就是猛龙过江呀!

吴伺仁丢出去两个催泪*弹,趁乱主抓特制的行李箱跑了,没想到才第一天就被这座城市真正的主人盯上了,晦气!

小说是个青春热血又脑残的小说,真实的小说背景世界可是一点都不欢乐!

估计这个小说作者现实中看多了社会的阴暗面,又被那种有点涉黑剧情的小说荼毒的不轻快,好端端的一个轻小说背后设定了一个糟粕十足的社会背景,作为背景男配孙爷,绝对是放到任何一个世界枪毙五分钟不带解恨的那种,翻翻《刑法》,所需要研究的不是孙爷触犯了哪条,而是孙爷还没触犯哪条,这已经不算是黑白通吃了,而是地地道道的一手遮天。

他明明只是试着寻找一下小说中的主人公,结果这才几个小时就要“身份不明”的社会人找上门…

好吧,门禁“大声公”是一颗特制的定向雷,某个杀手电影中坑死不少外国特种部队的小玩具,要不是暴力破门而入,根本无法触发,不过要是触发的话三米之内很难留下什么活口,吴伺仁最初还以为自己用这个是属于杞人忧天,现在看来真是富有远见—个毛呀!

都出人命了好不好?

捅了蚂蜂窝了好不好?

事情全都大条了好不好?

现在自己被大反派盯上了好不好?

人家女主人公能混那么滋润那是反派见主人公自动智商打折,可除了面对主人公,大反派从来都是智商在线的,这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改成拉响一颗手榴弹,是怕枪声不够响吧?这个世界的是背景设置中整座城市的官方根本就是孙爷的外围,人家正愁没有合适的理由入局呢!这下子可好,警察,该出来洗地了!

~~~~林羡渔家~~~~

林羡渔突然从床上蹦的起来,刚才附近的那一声爆炸声绝对不是爆米花的声音!

救护车声、警车声…

她来到自己窗户边,看着远方发生混乱的地方,估计今晚上又不知道是谁在瞎折腾…

正义少女系统突然刷出了一个紧急任务,诛灭恐怖分子—

一个丧心病狂的恐怖分子来到了这座城市,请给与他正义的制裁,生死勿论。

这是整个系统刷出的第二个生死勿论的任务,上一个还是今年早些时候处理那个危害国家安全的黑客,把那个黑客正法或者交给执法组织,她选择了后者,结果几天以后网上就直播了极端组织虐杀黑客的视频,虽然系统给予的是完美完成的评价,可她总感觉有什么是不对劲。

这次爆炸,难道也有隐情吗?

林羡渔换上自己夜晚工作的那套衣服,骑上了定制的摩托,在夜色的掩护下出发了,无论有没有隐情,能够在这座城市搞到爆炸物的绝对不是一般的人,放任这种人胡闹,肯定是对这座城市不负责任。

不过她内心中隐隐约约还有一个疯狂的想法,爆炸物呀,不知道是什么级别的,自己那些拿着液化气罐和化肥改装出来的应急产品一向效果差强人意,太平盛世哪能搞到那种军用的专业货?要是外面来的恐怖分子,身上应该有一些好货吧?

对了,最近心情不大好,这次就不交给所谓的相关部门了,直接打死好了!反正是个恐怖分子,这种不当人的人,根本没有人权!

对!开心就好!

~~~~隔壁b市~~~~

与小说中充满混乱的a市不一样,这里是真正的人间乐土b市,就算是气焰滔天的孙爷也不知为何从来没把自己的手往这里伸过,一些不满意又无力抗争的人选择搬家到这里享受太平生活。

包括孙爷本人!

没错,这是一个几乎无人所知的秘密,a市最大的大佬孙爷,实际上绝大部分时间呆在他从不染指的b市!

至于那个在a市兴风作浪的家伙,实际上是系统赠送的一个替身,或者说从几年前开始,孙爷就完成了一场偷天换日,遥控指挥a市的一切。

好吧,其实他也不是孙爷,或者说他只是一个套着孙爷外表的穿越者,至于他真实的身份,当然是—

《请接受正义的制裁》的作者一生爱萝,或者说无业青年孙小兴。

自己写这部轻小说的动机始于一个小小的抖m念头,一个无恶不作的黑老大,被一个合法萝莉少女按在身下,然后此处省略500字少儿不宜的描写…深度萝莉控的他以此为灵感在网上化名一生爱萝写了这部小说,至于效果嘛,也就那样—除了有抖m癖好的萝莉控,基本没人追,甚至一段时间还被喷子喷的体无完肤,能够完结全靠用爱发电。他还玩出了花,在成人*论坛上发表同人向,让不少狼友过过撸瘾。

小说完结了以后,他突然收到了一个特别的“礼物”—一个名叫高桥诊所的网友送给他一个粘土手办,林x孙的,他看了噗嗤一笑,这个孙爷怎么长的跟自己那么像呢?

然后他就穿越了,来到了自己小说中的世界,成了小说中的第一大反派孙爷…

自己睁开眼的时候,正好是在夜宵摊上拿着酒瓶子跟人pk,看着断裂酒瓶子沾染的血他差点吓尿了,边上的小弟围着一个中年人拳打脚踢,嘴里还骂着:“敢暗算老大,活腻歪了吧?”

好消息是,他是这次事件的施暴者,不是受害者,之前只是被某个见路不平拔刀相助的路人用板凳砸了一下脑袋(那个勇士就是被群殴的中年人),估计原先的那个孙爷背过气去了,自己鸠占鹊巢成了新的孙爷。

坏消息是,他是小说中那个见女主就智商狂掉的二傻黑老大孙爷,注定要被女主爆揍一顿,然后送进监狱里品尝花生米的孙爷…

完蛋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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